本站讯(实验室管理中心 供稿)近日,教育部印发了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学校依据教育部印发的管理办法,制定了《宜春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新制定的《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》,学校重新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。
工作在5月集中开展并长期坚持,要求各院、各相关部门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《宜春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进行认真学习,按照《宜春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重新对本单位的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和管理,同时提交《宜春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统计汇总表》。
此项工作旨在进一步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,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,提高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,切实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,维护教学、科研工作正常秩序。
审核 熊知行
编辑 袁璐
【关闭窗口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