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
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文章来源:宜春学院实验室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:2025-01-03

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 

各教学院、相关单位:

2025年元旦及寒假假期将至,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415号)《全省学校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(赣教稳定字〔202444号)以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总体要求,为确保假期实验室的安全,现就2025年元旦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各教学院、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,放假前需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,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。

二、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提前做好假期期间的实验计划(包括实验人员、时间、地点、内容),对假期开展实验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,提高安全意识,制订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预案。

三、以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为重点,重点检查重要危险源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;安全信息牌内容是否全面(包括危险类别、防护措施、安全防控点、应急联系电话等);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是否明确区分,实验室内和公共场所是否杂乱;实验记录是否齐全;实验室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,存在燃烧、腐蚀等风险的区域是否配备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,应急喷淋进水阀是否为常开状态;危化品动态台账是否及时更新,危化品安全说明书或安全周知卡是否齐全;气瓶、气瓶柜、排风、检测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工作。

四、做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,落实安全责任人,并做好假期值班工作。

五、假期期间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根据应急预案,采取有效应急处理措施,并根据事件等级,逐级上报。

六、假期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注意关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,锁好门窗。

七、假期期间仍使用的教学、科研实验室,请各教学院、相关单位做好统计。


附件:宜春学院2025年元旦及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登记表.xlsx

 

 

实验室管理中心

2024122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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